返回第469章 “鲁迅文学奖”  好想吃薯片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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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我都推脱了,不过这回是推不掉了,我这五篇还是尽量分开来投,多投几份杂志,也多做个人情。”

“理解、理解。”

叶小铭想了想,“那我们要《圣徒》这一篇吧。”

选《圣徒》当然是因为叶小铭也有自己的打算。

因为《圣徒》的篇幅长。

在整部人文社出版的《天局》当中,《圣徒》是写的最长的,篇幅将近占了《天局》的四分之一。

而他们《钟山》是一份双月刊,本身就更钟情于中长篇小说。

选择《圣徒》自然再合适不过。

而且《圣徒》写的也非常合叶小铭的心意。

《圣徒》写的故事,发生在一个叫“惶向”的城市。

这座城,人欲横流,纸醉金迷,但却出了一个基督徒:一个几近痴呆的老太太。

老太太说,“惶向”要出一个圣徒,她在寻找他,却不知道他在什么地方。

讽刺的是,这个圣徒居然就是老太太的儿子朱巍。

这个朱巍简直就是“昧良心”三个字的代名词。

他是个建筑师,是个受“惶向”所有开发商、包工头欢迎的建筑师。

因为他设计的才能全在偷工减料方面。

按照他设计的图纸,总能省下大量的钢筋、水泥,总能把安全系数降低到接近危险的程度。

他简直长了一颗恶魔的心。

长久以来,都盘算着让自己的母亲快点儿离世,每天都只给老太太一丁点的食物供养。

就这样一个人渣,在母亲的救赎下,最终化身为“圣徒”,脱胎换骨。

他自己用床单裁剪一件儿宽袖长袍,近似古装,又如同医生的白大褂。

每个大病大灾的人家,总是在最绝望的时候,发现朱巍出现在他们的面前。

他的事迹若隐若现,扑朔迷离,而受了恩惠的兵刃也是缄口不语,人生态度发生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

“圣徒”的传说,“圣徒”的神迹,都以一种分不清真假的方式,冲击着“惶向”这座“魔城”每一个人的心灵。

没人能分得清,这个看上去得了精神病的“圣徒”,是在装疯,还是真正的神圣。

“圣徒”的最后一次神迹,是在一次抓捕之中。

他试着用充满“神迹”的手掌,来触碰歹徒,但歹徒的枪子贯穿了他的胸脯。

与此同时,歹徒也迅速被警察们的子弹击中。

然而即便如此,“圣徒”仍是一脸责备道:“你们错了,他本来可以得救的”

整篇小说的悬念,都在“圣徒”到底是疯了还是真的神圣。

然而直到结局,江弦都没有以一种明确的态度说出,“神迹”是否是真正的“神迹”。

在叶小铭的理解中,“神迹”应该是不存在的,其实没什么“圣徒”,能救自己的就只有自己。

而且在小说的最后,朱巍摘下手套,他那双充满神迹的手掌掌心,并没有传说中的洞。

而且他还说了一句:

“没有神迹,只有选择!”

可见圣徒的救赎是一种精神上的救赎。

这也使这篇小说的层次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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