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630章 谁说了?  好想吃薯片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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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一句充满辩证唯物主义光辉且极其欠揍的“箴言”。

要让江弦说,冯晓刚这剧本写的还确实真不错。

看来这厮也真是体会深刻了。

简直是拿着手术刀在解剖“美国梦”的肋骨,顺手撒把孜然,告诉你这梦闻着香,啃起来硌牙,让无数怀揣绿卡梦的同胞们虎躯一震,菊花一紧:

我到底是该被爱,还是该被恨?

内容讲的大概就是,有个男人叫王启明,京城老爷们儿,在国内是出类拔萃的大提琴家。

正因为如此,他把大提琴带到了美国,期望在美国继续从事自己的专业,发挥专业的特长。

然而,他的“美国梦”几乎在一开始就宣告破灭了。

他和妻子落地纽约后,来接机的郭燕姨妈竟将他们送到一个破旧不堪的地下室,丢下500美元后便离开了。

初来乍到,最基本的生存条件对他们来说都成了一种奢侈。

两人由惊愕、疑惑到受委屈、被羞辱,郭燕伤心地哭了起来。

这个呢,实际是中西文化冲突的一个缩影。

在西方化的姨妈眼里,帮助他们办了来美手续,从机场接来并安排了住宿,还借给生活费,介绍王起明到中餐馆打工,这已经超过了西方的人情标准了。

而在中国文化熏陶下成长起来的内地人看来,姨妈太不够味太势利,而且像是故意向他们示威,让他们品尝西方的人情冷暖。

这就很真实。

到了美国,中国的那套思维就行不通了。

于是王启明为了生计,拉大提琴的手一刻也顾不上触碰大提琴,为了赚钱,直奔油腻腻的后厨,跟盘子碗碟进行“交响乐”排练。

这落差,比从米其林三星跌落到煎饼摊还刺激。

然后冯晓刚鬼使神差的接他之口来了一句感叹:

“美国不是天堂,也不是地狱,是他妈的战场!”

江弦看的特乐。

这句话是原著里没有的。

可见冯晓刚的确是在美国被摔打出来了,深有体会的总结了这么一句出来。

总之,故事主线就是王启明从地下室开始的奋斗史。

他在两三年的时间内从中国餐馆的洗碗工变为身价百万的制衣厂老板,从一文不名的穷小子到跻身上流社会的华人富商,其住处也从阴暗的地下室搬到纽约皇后区的豪宅。

只不过,他的发迹之路并不体面:

先是依靠情人阿春的资金资助,之后依靠前妻郭燕的二婚丈夫大卫。

为了“成功”,王启明不择手段,背信弃义,甚至不惜牺牲朋友和亲人的情感、人格尊严。

即便如此,由于美国经济陷入周期性衰退,王启明的不动产投资损失惨重,为了有足够的流动资金,在大西洋赌城孤注一掷,然而,好运尽逝,最终王启明输掉了自己一切。

另一边,大卫和郭燕度蜜月归来,发现自己原先的客户已经成了王启明的,因此愤而把郭燕赶出了家门。

面对大卫的埋怨和不理解,郭燕选择了隐忍、离开了大卫,在美国一所大学里做清洁工以此作为对自己的惩罚。

至于王启明的女儿,正值青春期的宁宁,来到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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