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1章 《霸王别姬》 好想吃薯片
了喜欢的姑娘,便招招手,她款摆过来就座。高跟鞋、长旗袍,旗袍不是绯红,便是嫩黄。上面绣的不是花,便是柳,晃荡无定。”
“段小楼和程蝶衣都上了点粉,穿青绸薄纱,软缎子长袍马褂,翻起白袖里。少年裘马,屐履风流。”
徐枫看完就震撼了,直接约出来《霸王别姬》的作者李碧华,找她谈了三天左右的时间,然后非常豪爽的把小说《霸王别姬》的改编版权买到了手中。
当时徐枫的电影公司已经拍了十几部电影作品,她们拿着这些作品在戛纳影展租了一个摊位售卖影片,在戛纳上,徐枫就认识了陈皑鸽。
当时陈皑鸽拍了个《孩子王》,入围了戛纳国际电影节。
这小子能说会道的,一下就把徐枫给吸引住了,随后她和同事就一起看了《孩子王》这部电影。
看完《孩子王》,徐枫就觉得这陈皑鸽是个人物,很有才华。
第二天她就约出来陈皑鸽,把《霸王别姬》这本小说拿给他看。
陈皑鸽不愧是凡夫俗子,看完觉得这是一本通俗小说,完全不感兴趣,根本没有什么想拍摄的意向。
当然了,这也不怪我们陈大导,其实这个时候的《霸王别姬》小说,单论小说情节,并不算写的有多么高明。
电影里面的程蝶衣,无论是跟菊仙争段小楼,争风吃醋,还是给袁四爷做相公,这些行为,都化在了他的“戏”里,他是个痴人,从头到尾把自己当虞姬。
但是小说里,很残忍,程蝶衣很“俗”,他活在真实里,没有真正人戏不分过。
这就很不美了。
书里面程蝶衣看袁四爷被枪毙,是这么写的,说他脸忽地涨红,半望半窥,因为这是他第一个男人,当初他见他,一双眼炯炯有神,肩膀曾经宽敞,现在是衰老的颓唐了,他第一个男人
电影里面程蝶衣对袁四爷的死态度就很漠然,反应跟菊仙段小楼没什么区别,非说有什么感受,大概也只是对动乱的时代的一种茫然和恍惚。
他对袁四爷有什么算计呢?一点也无。
他又不是他的霸王,所以关他虞姬什么事儿。
也正是这种“漠然”让程蝶衣高贵美丽,我们才不会把这个袁四爷定位为“相公”。
但是小说里袁四爷俨然“相公”的地位,看的就很膈应,程蝶衣也就不是虞姬了,没了那么仙气飘飘。
小说里面的三角恋也俗的要命。
程蝶衣跟菊仙争夺段小楼就像是市井妇人的争吵一样。
菊仙会在段小楼和程蝶衣面前强调自己的女性身份,来月经,生孩子,是堂堂正正的妻。
程蝶衣则为此反击,看到菊仙给小楼打的毛线衣,小楼不穿,蝶衣便要开启嘲讽模式,撒泼打骂。
再有就是,程蝶衣抽大烟,菊仙帮忙,看程蝶衣痛苦中一直叫唤“娘”,抱着菊仙,凄厉声不绝,李碧华针对这一行为,写道:穷鸟入怀,猎师也不杀,仅此而已。
但是电影里,这就是菊仙对程蝶衣人情的高光时刻,也是母性的流露,是对痴人更是对另一个虞姬的高度体谅。
反正李碧华写的挺残忍的,最后程蝶衣没死,苟且活着,就像生活中很多人都活得像行尸走肉,毫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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