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律所 默问我
美国公司使用。”
克雷斯道:
“授权费可以一次性买断,也可以按年支付。优点是结构简单,您拿钱走人,后续运营和风险与您无关。”
缺点是什么他没说,可林安清楚。
容易被压价,容易被架空,没有话语权,最后能分多少,全凭运气。
“第二种方案呢。”林安道。
克雷斯会意,翻开中间那份文件。
“第二个方案,合资公司。”
他道:“您以技术入股,我方合作的资本方以现金和设备入股,共同在特拉华州注册一家新公司。双方按出资比例分配股权,共同运营。”
林安看向哆啦a梦,后者微微摇头,用中文低声道:
“会暴露身份,而且公司会受到两国法律的双重监管。”
林安暗叹一声,面上却不动声色地点头。
说实话,他其实挺喜欢合资这个方案的:技术换股权,不用自己操心运营,拿钱走人,干净利落。
可偏偏这不是他的主营业务,他也没那个工夫长留美国,去跟一帮资本方掰扯什么公司章程、董事会席位、股东权益。
“第三种方案呢?”林安问。
克雷斯扫了哆啦a梦一眼,没有多问,只是翻开最右侧那份文件,推了过来。
“第三种也不复杂,贵方可以在特拉华州注册一家新公司,或者直接收购一家现成的互联网公司作为壳子,然后以‘跨境技术服务外包’的名义,将网站运营权授权给这家公司。”
他把文件翻到第二页,轻笑一声道:
“如果贵方希望隐蔽身份,不引起中国互联网公司的注意,可以由信托公司代为持股,当然,要留好证据,证明自己是信托的实际控制人。”
这狗逼林安嘴角一抽,不明白他为什么总是遇到人精,一点都不好骗!
他看了哆啦a梦一眼,见没有反对,就道:
“那就这样吧,我需要付出什么?”
克雷斯笑容更深了些:“看你的选择,初期的法律架构和公司设立成本,4万就可以。”
他顿了一下,语气玩味道:
“但如果你们无法长留美国,希望我深度介入,那除了基础的佣金,我还需要每年2万美元的专项服务费,嗯,你需要一次性结清。”
你特么是在抢钱!林安心里怒吼一声。
注册公司,收购厂房,加上制作电影,吃喝玩乐经过这段时间的消耗,他的小钱钱只剩211万。
虽说支付律师费绰绰有余,可他还要留钱启动《良医》,要租赁设备,招募员工,组建影视班底。
林安忍住打人的冲动,深深吸了一口气,正要答应,一旁的哆啦a梦却先一步开口:
“如果顶层架构设计我们外包给其他人,你只进行法律服务,要多少?”
克雷斯一怔,脸上的笑容淡了一瞬:
“我们律师通常不接受这种委托。”
哆啦a梦装模作样地哼了一声,语气平淡道:
“难道你们律所只审理自家起草的合同?难道你们没有审查外部合同的能力?还是说,你们不愿意给自带合同的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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